政策层层推进, 化工节能降碳之路该怎么走?

2023-08-14 15:22:50 作者: 杨晓宇 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工》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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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实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节能降碳。

  从去年开始,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已经针对高耗能企业转型出台了许多政策。最近2月初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以下简称《指南》), 又为行业节能降碳指明了具体路径。

  系列政策:推动节能减碳落地

  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以下简称《意见》),其中针对石化化工领域专门发布《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行业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

  《意见》同时提出,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规定,加大闲置产能、僵尸产能处置力度。

  为落实《意见》,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609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提出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分类推动项目提效达标、限期分批改造升级和淘汰、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等四项要求。

  在此基础上,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指南》,明确了炼油、现代煤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等17个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的工作方向和目标,旨在指导各有关方面科学有序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其中包括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磷铵、黄磷等石油化工产业。

  记者看到,为更好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指南》提出四大任务,总体上为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指明了方向。

  引导改造升级。对于能效在标杆水平特别是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积极推广本《指南》、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目录、“能效之星”装备产品目录等提出的先进技术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污染物减排、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公辅设施改造,提高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平,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加强技术攻关。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创新资源,推动节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绿色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推动能效已经达到或接近标杆水平的骨干企业,采用先进前沿技术装备谋划建设示范项目,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集聚发展。引导骨干企业发挥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通过上优汰劣、产能置换等方式自愿自主开展本领域兼并重组,集中规划建设规模化、一体化的生产基地,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结构合理、竞争有效、规范有序的发展格局,不得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加快淘汰落后。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指南》发布后不久,国家发改委产业司会同工信部节能司以视频方式组织召开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培训会。各级相关政府部门,相关领域企业合计2万余人,在线参加培训。

  会上,国家发改委产业司负责同志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督促各省级发改委抓紧制定本地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总体实施方案,科学有序组织做好本地区改造升级工作。二是请有关行业协会发挥业务纽带作用和技术咨询优势,密切关注、及时反映本行业前沿技术发展情况和改造升级工作进展,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三是请各领域企业,按照政策要求抓紧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力争在2~3年内完成改造升级,提升企业能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全行业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氨法脱硫是石化企业降碳减排利器,图为金陵石化氨法脱硫工艺装置
 

 

  指南明确:“做什么、怎么做?”

  本次发布的《指南》,是落实《意见》《通知》的配套文件,与上述两个文件相比,《指南》进一步明确了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工作“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记者看到,《指南》对每个行业的能耗基本情况进行了表述,分析了用能主要问题。并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提出了各行业能效优于标杆水平的产能占比、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占比。

  以电石行业为例,《指南》指出,电石行业用能主要存在炭材使用量较大、电石炉电耗偏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低、余热利用不足等问题,节能降碳改造升级潜力较大。根据《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电石能效标杆水平为805千克标准煤/吨、基准水平为940千克标准煤/吨。截至2020年底,我国电石行业能效优于标杆水平的产能约占3%,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约占25%。

  在此基础上,《指南》进一步细化了工作目标,同时针对先进和落后两个方面。对于能效先进产能,《指南》提出,到2025年,炼油、乙烯、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电石、磷铵、黄磷等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对二甲苯、煤制烯烃、纯碱等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50%;烧碱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40%;合成氨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15%。

  对于能效落后产能,《指南》提出对二甲苯、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合成氨、电石、烧碱、纯碱、黄磷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炼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加快退出;乙烯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有序改造;磷铵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低于30%。

  各行业节能降碳具体要做些什么?《指南》提出了工作方向,进一步明确了节能改造路径。

  一是加强先进技术攻关,培育标杆示范企业。这一部分所提出的技术,都是行业正在研发的可实现的新技术,通过这些新技术的应用,树立标杆企业。以现代煤化工为例,《指南》提出推动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绿氢与煤化工项目耦合等前沿技术开发应用。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能源化工处处长兼副总工程师韩红梅表示,合成气直接法制烯烃(一步法),这个技术如果成熟,就能够大幅缩短生产工艺流程长度,也能够降低产业化复杂程度,大幅节能降碳。

  二是加快成熟工艺普及和推广,有序推动改造升级。其中包括绿色技术工艺,这些技术都是已投入应用的新技术,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和情况进行选用;重大节能装备,这些设备都是近年来投入应用的大型设备,具有明显的节能的效果,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进行选用。此外,还包括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公辅设施改造等。

  业内人士认为,《指南》所提出的路径,为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企业提供了更为精准的技术指引和重要参考。

  以炼油、乙烯和对二甲苯行业而为例,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发展部副主任兼节能与低碳发展处处长李永亮表示,《指南》统筹考虑炼油、乙烯、对二甲苯行业生产及用能特点,分别从前沿技术开发应用、成熟技术装备工艺普及推广、政策约束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技术设备选择及措施,具有很强的分类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为各级政府部门的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明确提出目前各行业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所覆盖行业产能情况,并列出不同行业所涉及的前沿技术以及围绕绿色工艺、重大节能装备、能量系统优化、公辅设施改造、原料优化调整等方面,可选择的成熟工艺技术装备及措施,为行业企业有效开展自身节能降碳改造,提供具体详细的技术指引。

  记者梳理发现,在提出上述共性改造路径的同时,针对一些行业的特点《指南》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造建议。比如,对乙烯专门提出了“原料优化调整”,建议采用低碳、轻质、优质裂解原料,提高乙烯产品收率,降低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业内人士表示,2015~2019年期间我国乙烯综合能耗下降了6.3%,达到了800千克标准煤/吨。但总体而言,相比于国际先进水平,我国的乙烯综合能耗仍然差距很大,主要是由于原料不同所导致。我国主要采用石脑油为原料,国际上主要采用乙烷作为原料。这些细节体现出了《指南》对行业问题的深入考虑。

  此外,在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现代煤化工、合成氨、电石等行业的工作方向中,《指南》还提到“严格政策约束,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对能效水平在基准值以下,且无法通过节能改造达到基准值以上的装置,加快淘汰退出。

  具体涉及到装置,《指南》明确,依法依规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采用明火高温加热方式生产油品的釜式蒸馏装置;加快30万吨/年以下乙烯装置淘汰退出;加快推动单系列60万吨/年以下规模对二甲苯装置淘汰退出;加快淘汰高温煤气洗涤水在开式冷却塔中与空气直接接触冷却工艺技术;淘汰内燃式电石炉,引导长期停产的无效电石产能主动退出。

  推进实施:企业期盼科学引导

  记者注意到,根据《指南》所提出的目标,一些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压力较大。比如,煤制乙二醇行业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约占40%,2025年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电石行业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约占25%,2025年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这些行业人士如何看待产能淘汰呢?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煤制乙二醇产能约为730万吨,按照40%的比例测算,意味着292万吨的产能将受到影响。业内人士表示,2020年,煤制乙二醇企业普遍亏损。部分高成本的煤制乙二醇企业还被迫停产,导致煤制乙二醇开工率下降,2020年的平均开工率仅有52%。而2021年的煤炭价格又整体处于高位,煤制乙二醇的成本高企,行业利润被大幅压缩。从整体情况来看,煤制乙二醇企业亏损较大,停产意愿强烈。据统计,目前有约120万吨的煤制乙二醇产能被闲置或停产,约占煤制乙二醇总产能的16%,40%将被“基本清零”的产能中,预计将包括这部分闲置或长停的产能。

  电石行业也有类似的情况。据统计,截至2020年,电石行业名义产能约为3807万吨,但由于多年的去产能及行业升级,其中的有效产能约为3288万吨,即有闲置和长期停车产能为519万吨,约占13.6%。因此电石行业25%的“清零”产能中,也有一半以上是长期闲置产能。业内人士分析称,总体来说,产能清零压力并未对行业造成较大影响。

  一些化工企业认为,各地方政府部门应科学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不能搞“碳冲锋”“一刀切”“运动式”,层层分解,一分了之。不希望“拉闸限电”的局面再度出现。本次国家发改委发布《指南》,考虑到保持生产供给平稳、便于企业操作实施等因素,科学引导和提升高耗能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充分考虑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等因素,强调要稳妥有序推动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切实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给企业吃下了定心丸。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奥克集团董事局主席朱建民在接受采访时建议国家发改委,加强对各地区和各重点企业按照国家《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通知》的对标能效标准工作的监督指导,监督指导石油和化工重点企业按照最新发布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要求,加快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节能降碳的改造升级,并关注正在研究制定的“石化化工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办法”,根据统一规范的统计核算体系严谨地测算碳排放量,科学地制定碳达峰的行动方案和时间表。在此基础上,建议国家发改委高度关注碳捕获、固碳以及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新技术与产业化的新进展,与时俱进地完善石油和化工行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行动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